船舶及灯塔在雾中的信号
海上发生浓雾,是船舶驾驶上最恐怖的障碍物。在海上航行的大小船舶,无论是渔船或是商船,或者是帆船和汽船,不幸而遭遇着海雾,常自船首到船尾,都不能看到十分淸楚,甚而咫尺之地,亦无法认识,至于附近若有其他船舶也在航行中,或者是前面有小岛、浅摊和暗礁等,更是难以看见;假如船舶不停地向前迈进,不施以适当的雾中信号,难保没有碰撞或摆浅的危险现象,故一切的船舶,当发生海雾时,就要鸣笛警戒,或投锚停泊,或连打号钟,或连吹螺角,或作种种的雾号,以避免发生险阻。
船舶在雾中航行,因其种类大小不一,所发的雾号亦异,依“海上避碰法”的规定,轮船应备用汽管或汽雷及响亮号角、号钟各一具,在浮动时,毎两分钟须放长声一飨,虽在行动而停止前进时,每两分钟则发长声两响,而两乡间之距离,相隔只是一分钟。又如帆船在二十吨以上的,须备有号角及号钟各一,当在其行动时,每分钟应吹角爲号,齐是右舷受风行驶者吹一声,左舷受风行驶者吹雨声,顺风行驶者则吹三声。至于在下锚时,不管是汽船或帆船,都是每分钟打号钟一次,毎次约为五分钟之久。如船长在三西五十尺以上,除船头打钟外,接着船尾亦须打锣一次,以示本船的位置,使他船易于识别。他若拖船及正在海上工作海底电线的船只,设因遇故,不能避开来船的去路,每雨分钟应连放雾 珑三声,其中先发一长响,后继以二短响。此外未满二十吨的帆船及小船,如不照上列各种雾号示警,则每分钟用他种 响亮的号昔代替亦可。
谈到灯塔,则在下雾时,发放雾号,计有四种,即雾钟、 雾角、汽雷及雾炮等是。例如山东高角灯塔及舟山群岛的小板门灯塔是用汽雷;上海港口外的大戢山灯塔及厦门港口外的北碇灯塔是用雾炮;舟山群岛外的东登灯塔是用号角; 而其在钮屿的灯塔则是用钟。至于在灯塔附近水中,尚有一种水中雾音号,以电力而使钟由海水傅出音响,舶舶若装置水中听音器,则可探出其位置及方向,而便于船只。如上所述,虽然各种灯塔所使用的雾号,各有不闾,而目的则一,足 见海上罩雾,虽是航海上的一种大障碍,然在船只及灯塔两 面,都能发出一种雾号,以示戒备,不独可以避开危险,且能得到安全的保障,尤其是在科学发达的现在,各项机械, 层出不穷,此种危险更是可以渐渐减少了。